德州日前出台了《创建市级特色小镇实施议案》,到2020年,德州将创建10个产业上“特而强”、机制上“新而活”、功能上“聚而合”、形态上“精而美”的市级特色小镇,要求人文气息浓厚,旅游特色鲜明。
特色小镇是区别于行政区划单元和产业园区,具有明确产业定位、文化内涵、旅游特色和一定社区功能的发展空间平台。其标准要求要有主导产业,并以此能集聚大批工商户、中小企业、中高级人才,在行业内形成较大影响力,特色产业和品牌具有核心竞争力,在全国、全省或全市有较大知名度。特色小镇要求人文气息浓厚,旅游特色鲜明,每年接待一定数量游客,其中旅游类小镇达到省级旅游强乡镇标准。
根据《方案》,创建内容包括明确产业定位、科学规划布局、增加有效投资、完善功能配置和创新运营方式。特色小镇将聚集人才,培育信息技术、高端装备、电子商务、节能环保、金融等新兴产业;挖掘资源禀赋,发展旅游观光、文化创意、现代农业、环保家具等绿色产业;依托原有基础,优化农副产品加工、酿造、纺织等传统产业。规划面积一般控制在3平方公里左右,起步阶段建设面积一般控制在1平方公里左右。原则上4年完成固定资产投资12亿元以上,每年完成投资不少于3亿元。
具体创建流程方面,市级特色小镇于2017年6月底前申报完成,最终由市政府研究确定10个市级特色小镇进行创建。凡列入省级重点示范镇和省级特色小镇的不再列为市级特色小镇。经过审核公布、年度评估和验收命名后,达到创建内容标准要求的小镇由市政府命名为德州市特色小镇。
此外,创建特色小镇可获用地、财政、金融和人才支持,如将特色小镇建设用地纳入城镇建设用地扩展边界内;从2017年至2020年,市级统筹城镇化建设等资金,积极支持特色小镇创建,用于其规划设计、设施配套和公共服务平台建设等。各县(市、区)也要出台有针对性的财政支持政策,筹集不低于市级扶持资金予以扶持。(祁迪)
编辑:马明