本规范参考了hj/t 503《水质挥发酚的测定4-氨基安替比林分光光度法》行业标准相关内容,依据jjf 1071《国家计量校准规范编写规则》、jjf 1001《通用计量术语及定义》和jjf 1059《测量不确定度评定与表示》的规定而制定。
一、概述
水中挥发酚在线监测仪可自动连续监测地下水、地表水、生活污水和工业废水等水体中挥发酚浓度。
水中挥发酚在线监测仪测量方法采用4-氨基安替比林(4-aap)光度法。其原理为水样中的挥发酚在高温、酸性环境中蒸馏出来后,ph10.0±0.2介质中,在铁氰 化 钾存在下,与4-氨基安替比林反应显色,在特定波长处溶液的吸光度与挥发酚含量成正比,以此实现对水中挥发酚的定量分析。仪器主要由进样单元、反应单元、检测器单元和数据处理单元组成。
二、校准项目和检定方法
1、零点漂移
按照仪器使用说明书要求,待仪器运行稳定后,导入零点校准液,在24h内,每隔1h测定一次,记录前三次测量的平均值为初始值和每次测量值,取偏离初始值最大的测量值为。按公式(1)计算仪器零点漂移值。
三、示值误差的不确定度评定示例
1、测量原理
水样中的挥发酚在高温、酸性环境中蒸馏出来后,ph 10.0±0.2介质中,在铁氰 化 钾存在下,与4-氨基安替比林反应显色,在特定波长510nm处溶液的吸光度与挥发酚含量成正比,以此实现对水中挥发酚的定量分析。
2、测量方法
按照仪器使用说明书要求对仪器进行预热稳定和校准。选用浓度值为量程上限50%的标准溶液,分别重复测量3次,按公式(d.1)计算示值误差△c。
3、标准物质、计量设备和校准对象
标准物质:水中挥发酚成分分析标准物质,相对扩展不确定度优于2%(k=2)。
计量设备单:标线容量瓶100 ml 、200ml 和1000ml,移液器1ml 和10ml。